来源: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时间:2025-02-10
根据《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》《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现将盐田区廉租保障新增家庭基本情况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公示期限为15日(即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24日)。如有异议,请向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或户籍所属街道办事处投诉或反映。
监督投诉电话:0755-25365153。
附件:盐田区2025年2月廉租保障对象公示名单
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
2025年2月10日
相关稿件:
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